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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15时14分   点击数: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信息技术中心领导干部和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信息技术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科室科长对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三条 成立以信息技术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信息技术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技术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抓好落实。

第四条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和各级党员干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实行“一会一报”制,具体组织者要进行现场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网站、信息、标语横幅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中心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中心网站主页、微信、QQ群等网络媒体和网络空间的管理,根据学校要求处理各类舆情事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校各类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任何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报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审批后,才能发布。

(四)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在信息将技术中心内发生的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五)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严禁在信息技术中心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任何人在信息技术中心内举行宗教活动。

(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立德树人和校园文化建设责任。各科室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第五条 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每半年应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图书信息党总支汇报。

第六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