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规章制度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工业大学(服务器和超算服务)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1日 15时02分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计算资源(服务器和超算服务)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降低机房消防隐患,实现节能、低碳的绿色校园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源建设

第二条 使用学校自有资金、事业经费的计算资源建设项目,原则上各单位不得单独采购服务器与存储设备,应优先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采用开设校内虚拟主机以及购买超算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以减少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现有服务器的使用效率。必须进行物理主机部署的方案,各单位须提交必要性论证报告,经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条 凡根据课题研究需求,通过科研项目(横向、纵向)经费购买服务器的部门,在建设前应做好需求调研工作,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并且机房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学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四条 信息技术中心每年统一采购一定数量的超算服务满足学校的科研计算需求,课题组(或教师)通过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超算账户的方式获得计算资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单独采购超算资源的,须经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并报国资处批准。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欲部署在校数据中心机房的信息化建设(软件)项目,需单独列出服务器/虚拟主机及存储资源的资金需求预算,此部分预算交由信息技术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规划、统筹使用。

第六条 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的超算中心账户可用于课题研究,实行预充值购买方式。各账号充值金额为信息技术中心采购的超算资源单价*预使用核时*30%。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在使用计算资源过程中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学校涉密的信息上网;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分级审批、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领导是本部门服务器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超算账号申请人是超算账号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若存放服务器的运行影响到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等,信息技术中心有权立即停止存放服务器的运行并通知存放服务器的所属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